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重要通函

有關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前,聘任由公立學校教師轉任之研究人員,採計提敘薪級及溢發薪給之處理等情。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人事處-組編人力科 發布單位:人事處 聯絡人:張至輝    電話:(02)7736-5933 電子信箱:drew@mail.moe.gov.tw
上版日期:108-01-31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