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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鼠尾草已列為第三級毒品,「施用、持有、轉讓與販賣均屬違法」,會有刑事或行政的處罰 友善列印

行政院業於111年7月4日將墨西哥鼠尾草(Salvia divinorum)及其活性成分「沙維諾林A(Salvinorin A)」列為第三級毒品,「施用、持有、轉讓與販賣均屬違法」,會有刑事或行政的處罰。


海報電子檔下載連結:

https://enc.moe.edu.tw/Poster/View/2275


動畫懶人包連結:

https://enc.moe.edu.tw/Video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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