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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校園週年度宣導主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健康上網最安心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蔡昆明    電話:(02)7736-7929 電子信箱:george0518@mail.moe.gov.tw

自9月份開始,各級學校陸續開學,教育部規劃每學期開學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110學年度宣導主題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健康上網最安心」,期以提醒各級學校學生正確且安全上網,培養犯罪預防意識,避免涉入網路犯罪事件,並教導學生如果遭遇網路相關糾紛事件時,懂得尋找學校師長協助或向網站管理單位反映,更能及時蒐證後向網路警察報案,以保護自己,避免傷害持續擴大。

現行十二年國教課綱科技領域已將「資訊科技」列為國、高中必修科目,自108學年度開始實施,國中階段每週1節,高中階段則為2學分,小學階段則採課程融入方式進行,並將資訊教育相關內容以主題/專題/議題方式安排於彈性學習課程實施,使建立資訊社會中應有的素養,了解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相關議題,養成正確的資訊科技使用習慣,遵守相關倫理、道德及法律,並關懷資訊社會的各項議題,學習內容包括健康數位習慣、正確使用科技產品的方法及行為習慣、資訊科技合理使用原則、資訊安全的基本概念及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等。

各級學校教學宣導與事件處理說明如下:

1.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對全校師生宣導「健康上網最安心」,得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以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增進友善校園基礎。

2.融入學校相關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要點」為例,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19項議題,其中包含「性別平等」、「科技」、「資訊」等,落實各級學校課程教學及宣導事項。

3.各校老師引導學生共同參與「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網路活動」(活動網址:https://isafeevent.moe.edu.tw/),透過活潑有趣的動畫劇情及延伸學習內容,提醒學生在使用網路時應該注意自己的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安全,避免網路沉迷。

4.教育宣導後倘知悉或接獲相關事件,涉及校園霸凌或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時,學校應依相關法規完成通報,並啟動相關調查處理或輔導協助措施,以釐清事件事實並提供學生相關教育處置及輔導,回復校園生活並避免再犯。

學校於事件處理遇有疑涉犯罪情形時,也應主動協助學生尋求警察單位等公權力資源;如有將網路流傳資料下架的需要,可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請相關協助。各級學校應透過多元化活動規劃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全力支持下,由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宣導活動,使學生瞭解安全上網的重要,落實健康上網最安心。

上版日期:11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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