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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考評

教育部113年度檔案管理考評計畫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秘書處 聯絡人:黃珮雯    電話:(02)7736-7732 電子信箱:arica319@mail.moe.gov.tw
  • 考評期程:1136月5日至830日,惟得視其他事故隨時調整。
  • 考評小組成員及任務:
    1. 召集人:由本部祕書處處長或處長授權之人擔任,綜理全盤檔案考評業務。
    2. 內聘考評委員:由本部秘書處檔案科相關業務承辦同仁擔任,辦理考評業務。
    3. 外聘考評委員:聘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管理專業種子教師,機關()學校熟稔檔案法令及執行作業細節之資深檔管人員、退休資深檔管人員或專家學者擔任之,協助辦理考評業務。
  • 考評項目:依考評項目,分立案編目、鑑定清理、保存維護、檢調應用、文書檔案資訊及計畫考評等6組進行,每位考評委員至少負責考評1組。
  • ★追蹤輔導:
    • 依考評結果獎懲:考評機關各項評核作業於考評當日辦理完畢,考評結果於當年度召開考評檢討會後函知受評機關,並依規定辦理獎懲,考評結果優良之機關得推薦參加金檔獎;機關主管及主要承辦人員,得推薦參加金質獎,並予敘獎。
    • 依考評缺失改善:受評機關應自考評結果公布日6個月內,將「檔案管理考評結果改善情形」函送本部備查。 (附件-機關檔案管理考評結果改善情形表11303增修)。
    • 依輔導建議改善:本部視受評機關改善情形提供書面建議或以視訊、實地等方式辦理輔導。
    • 通知複檢整備:本部於考評結果公布1年後,擇期通知考評結果不佳之受評機關配合辦理複檢,本部於複檢前1個月通知受評機關整備,作業時程及事項比照考評作業方式辦理及評分。
  • 考評相關文件:
    • 教育部112年檔案管理考評實施計畫
    • 教育部112年檔案管理考評表(1120615檔案管理局 修正版)
    • 機關檔案管理考評作業指引(1120615檔案管理局發文版)
    • 教育部所屬機關(構)學校檔案管理考評要點
    • 機關檔案管理考評結果改善情形表(11303增修)
    • 檔案管理考評改善計畫(參考格式)(11303增修)
  • 受評機關共計10所,依受評日期排序如下:
    1. 1136月5(週三)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2. 113617(週一) 國立臺南大學
    3. 113628(週五)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4. 113710(週三) 國立中央大學
    5. 113715(週一) 國家圖書館
    6. 113724(週三)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本場次因凱米颱風當日停班停課,故改至「113年8月8日(週四)」辦理】
    7. 11381(週四) 國立政治大學
    8. 113816(週五)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9. 113822(週四) 國立中正大學
    10. 113830(週五) 國立中山大學
上版日期:1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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