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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與高雄市政府共同籌設學產紀念公園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秘書處 聯絡人:蕭政傑    電話:(02)77367750 電子信箱:jeffrey@mail.moe.gov.tw
教育部與高雄市政府共同籌設學產紀念公園_圖片1_大圖

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與高雄市陳菊市長本(24)日下午2時30分在高雄市立美術館雕塑大廳共同宣布,教育部和高雄市政府將在高雄市立美術館園區共同籌設全國首座「學產紀念公園」,以紀念330多年來先民、先賢及各界熱心教育人士無私捐獻土地,提供出租收益,以照顧弱勢學子安心完成學業之精神,及宣揚我國獨一無二之學產文化制度,也讓國人更加瞭解學產基金扶弱助學之宗旨,進而再激發我輩捐獻助學運動風潮,奠定學產基金歷史地位及永續經營之根基。

學產土地來源特殊,目的純以教育為依歸,一則以土地提供興辦學校使用(以高雄市為例,如早年之鳳儀書院,其餘如鼓山區九如國民小學、大榮中學、中華藝術學校等),再則以土地放(出)租收益作為學產基金收入獎助教育事業財源。依據臺灣府誌、縣誌史料記載,學產土地最早追溯自清朝康熙23年(西元1684年),至今已有330餘年悠久歷史。其演進與變革,從清朝時期之書院儒學財產、日據時代之財團法人學租財團,臺灣光復後登記為臺灣省地方財產,87 年12 月21 日臺灣省政府業務精簡,省有資產由國家概括承受,學產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從此提升為中央財產位階,並成立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由教育部直接管理。學產土地遍及全國18縣(市),截至106年5月止,規模約825.7公頃(4,987筆),土地現值新臺幣(以下同)1,104億2,789萬3,248元。

學產文化制度至今已有330餘年歷史,臺灣光復後,以學產基金獎助教育事業扶弱助學也已走過70年歲月,但國人仍鮮少瞭解此一我國獨有而世界各國所無之文化資產,教育部與高雄市政府依蔡總統文化政策主張,政府各項施政應具備文化思維,在各項施政上融入文化視野,而學產紀念公園的設置就是在此文化思維與文化視野的提示下,企望逐漸恢復學產文化的風貌,為後代子孫所瞭解與景仰。爰教育部結合高雄市立美術館園區原屬學產地之特殊歷史背景,與高雄市政府攜手合作,利用優美的高美館內惟埤文化園區,部分區域籌設為學產紀念公園。今(24)日由潘文忠部長與陳菊市長共同揭示紀念公園籌設序幕,後續將搭配美術館園區景觀工程再造計畫整體規劃,同時由教育部施作學產紀念公園入口意象,並由高雄市政府協助負責完成公園各項設施及負責園區管理維護。期待藉由學產紀念公園,以彰顯學產教育文化制度之珍貴,並強化扶弱助學之設立宗旨及發揚我國深厚人文精神之文化底蘊。

教育部秉持先民先賢教育愛心及整體教育政策之精神,多年來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急難慰助、助學金、工讀及學習服務」之執行效益,已累積相當豐碩的成績,並開辦「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學生急難慰問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暑期工讀服務」等5大項業務。以105 年度補助各級學校學生急難慰問、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及代收代辦費為例,合計補助學生急難慰問金1 億7,665 萬5,000 元、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6 億0,893 萬7,000 元、弱勢學生代收代辦費1 億2,208 萬1,842 元,合計補助9 億0,767 萬3,842 元,補助人次達52 萬1,569 人次,已及時發揮穩定弱勢學子持續就學之效益。

教育部特別感謝陳市長及高雄市政府之高瞻與遠見,與教育部共同攜手催化學產紀念公園在高雄市順利誕生,相信藉由學產紀念公園的設置,將讓學產基金的宗旨及精神更為社會各界所熟悉,並發揮拋磚引玉的功效,使學產基金永續經營,照顧更多弱勢學子安心就學,讓這群來自於社會底層家庭的弱勢孩子展開無限且亮麗的未來,也讓我們共同為成就每個孩子的未來而努力!

上版日期:10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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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與高雄市政府共同籌設學產紀念公園_圖片1
    2. 教育部與高雄市政府共同籌設學產紀念公園_圖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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