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經濟情況加劇,繼行政院109年4月8日宣示109年租金減收2成帶頭示範作用後,教育部盤點經管國有學產不動產,包括公開標租案及逕予出租案之相關土地、停車位等109年度應繳租金,決定減收20%,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度過艱困時期。
教育部秉持蘇院長指示「寬一點」、「快一點」、「方便一點」的精神,協助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度過疫情衝擊,經統計國有學產不動產出租件數合計2,793案,因應國有學產不動產因法規及租約規定不同,租金繳交時點亦不同,教育部本簡政便民原則將採抵扣未繳租金或退還已繳部分租金方式辦理,將主動以公文及繳款書寄送通知方式辦理。
此外,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如無法如期繳納租金,有緩繳租金需求者,今(109)年度按契約約定應繳納租金,尚未繳納或未屆繳款期限者,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國有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如有申請緩繳租金需要,得於填具申請書後以書面郵寄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申請書下載路徑:https://ws.moe.edu.tw/001/Upload/11/relfile/0/4921/c028a595-5c72-4559-83e7-df862eed9ab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