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加強與國外學術機構之合作交流,鼓勵及獎助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之專家學者前來本館進行學術性研究,特訂定「國立臺灣圖書館獎助國外訪問學人(員)作業要點」(中文版,英文版)。
一、本獎助金獎助之對象(以下簡稱受獎學人(員))如下:
(一)國外大學相關系所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資深講師、講師、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博士生,或圖書館等相關學術機構同等級別之館員、研究人員等。
(二)前款以外之人士,經與本館簽訂國際學術合作備忘錄(MOU)之單位推薦,且其研究主題與第二點獎助主題相關者為限。
目前已在臺從事研究、教學及就讀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 申請主題:以本獎助金獎助之研究主題以臺灣學與東南亞研究等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門等相關領域為主。
三、 申請資料:
(一) 申請表(線上申請)。
(二) 簡歷表(含著作目錄)。
(三) 研究計畫(以3頁中文或英文為原則,依學術研究體例撰寫)。
(四) 推薦信1份及任職單位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1份。
四、 申請期限:113年公告日期起,至113年3月29日(星期五)止。
五、 結果公告:113年5月底前於本館網頁公告獎助名單。
六、 申請方式:本獎助案限以線上申請,恕不受理紙本申請。
七、 線上申請網址(113年公告日期起,至113年3月29日止,屆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時不候。)
八、 獎助名額:以1至3人為原則。實際獎助名額依評審結果得從缺。
九、 受獎人報到:自6月1日起至7月1日止受理報到。
十、 獎助期限:獎助以3個月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十一、 獎助內容:
(一) 機票補助:
1. 提供受獎學人(員)來臺最直接航程經濟艙來回機票1張之機票款補助。
2. 機票款依實際購買價格核給補助,但各地區機票款補助之最高額度如下:
(1) 東北亞及東南亞地區:新臺幣3萬5千元。
(2) 其他地區:新臺幣6萬元。
(二) 每月研究補助費:
1. 教授、研究員、副教授、副研究員、資深講師、助理教授、助研究員、講師、博士後研究等,已具備博士學位之學者、教學或研究人員,每月補助新臺幣6萬元。
2. 博士生及其他合作單位推薦不具備博士學位之訪問學員,每月補助新臺幣4萬元。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及受獎學人(員)之權利義務詳見「國立臺灣圖書館獎助國外訪問學人(員)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