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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將協助學校師生確保我國學位論文成果不受矮化及違法侵害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賴冠瑋    電話:02-77366155 電子信箱:duma@mail.moe.gov.tw

有關媒體報導我國博碩士學位論文遭資料庫業者配合中國大陸政治審查竄改內容,嚴重侵害我國學術研究成果一事,教育部重申學術論文不容被刻意矮化我國家主權地位或侵害學校及師生權益,將要求大專校院檢視所授權之資料庫業者,如有不當運用情形,必要時應中止授權;並提醒學生如發現論文被不當運用有逾越授權規範之情形,除得中止授權外,亦得要求賠償;另教育部也將提供授權之定型化契約;並與相關部會共同商定處理原則,避免再發生類似情形。

 

教育部於今年11月接獲檢舉後,已邀集學者專家召開會議討論,將透過下列措施來維護國家尊嚴,並保障學校及師生權益:

 

一、 教育部會要求各大專校院檢視所授權之資料庫業者,如有矮化我國家主權地位或其他不當運用情形,應立即要求業者改善,如未改善,應中止授權關係。

 

二、 教育部也提醒學生,如發現論文授權予學校(含再授權予資料庫業者)有逾越授權規範之不當運用情形時,除可隨時中止該授權外,並得視著作權受侵害之情形,要求賠償。

 

三、 教育部已邀集智慧財產領域之學者專家討論授權予資料庫業者授權書內涵之合理性,並將擬訂定型化契約範本提供學校師生參考使用,避免論文授權被矮化或不當使用。

 

四、 教育部針對特定民間資料庫業者的商業行為,是否確有配合中國大陸言論審查擅改論文內容等違反著作權法情事、矮化我國家主權地位或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會邀請經濟部、智財局及陸委會共同商定處理原則,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上版日期:1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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