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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被減招17個名額」是因招生作業疏失,並非因錄取弱勢學生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陳佳蓴    電話:02-7736-5892 電子信箱:chuan2@mail.moe.gov.tw

針對媒體報導「台大被減招17個名額」乙節,教育部特別說明,教育部於104學年度起推動「特殊選才計畫」,考量試辦初期宜穩健求進,所以暫未將醫學系納入。但台大辦理105學年度「希望入學」招生時,誤將學生分發至醫學系,雖不符前述規定,惟教育部基於不能歸責於學生,當下即以保障學生權益為優先,依台大錄取結果,同意學生入學。

教育部是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核定各大學的招生名額,其中若有學校辦理招生有疏失,則須依情節輕重來調減招生名額。106學年度計有7所大學因招生疏失,被調減招生名額0.5%至1%,其中台大被調減招生名額0.5%。

持續推動特殊選才,並漸進放寬參與校系與招生名額,協助不同社經地位背景及學習資歷的學生適才適性進入理想大學就讀,是教育部一直以來努力的政策方向。以105、106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為例,分別增加弱勢學生招生名額35及89名。其中台大106學年度時原申請20名,教育部亦基於國立大學應善盡社會責任,再多核給台大10名,共達30名,以落實前述理念。

教育部為招收不同教育資歷之學生,不以傳統大型筆試測驗取才,於104學年度起推動「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試辦計畫」,該計畫讓部分學校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考量特殊選才試辦之初,宜穩健求進,未來再視試辦成效漸進評估增加試辦學校、學系及名額。因此,該計畫初期,不管學生社經地位背景,暫未將醫學系納入可選擇之學系。此次,台大誤將學生分發至醫學系,不符教育部「105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試辦計畫」規定,為維護招生秩序,爰請台大配合調整學士班名額。

上版日期:10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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