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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弱勢學生入學保障及助學扶助措施 用教育實現夢想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陳鈺文    電話:02-7736-6088 電子信箱:eve0701@mail.moe.gov.tw
  針對6月30日「草根影響力基金會」發布「教育M型化嚴重,社經地位高者,子女就讀國立大學比例高」之新聞稿,教育部表示,我國現有助學措施除提供經濟扶助面外,亦逐步擴大至入學機會面、學習輔導面及就業準備面,提供全方位協助措施,使弱勢學生依其潛能充分發展,以利透過教育獲得社會流動之機會。

  在保障弱勢學生升學方面,個人申請管道提供弱勢學生加分優待或優先錄取名額,從102學年度6校123名擴增至104學年度23校824名,如清大旭日組、交大旋坤揚帆組、政大政星組、陽明璞玉計畫、中山南星計畫、中央向日葵計畫等。以清大「旭日組」為例,採不分系招生,第1階段學測篩選條件略寬,第2階段資料審查特別考量求學期間相對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力爭上游的特質及強烈的學習動機;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優先錄取、免繳甄試費用,並補助面談交通費及部分住宿費,並提供每生就讀期間每年新臺幣10萬元獎助學金。

  為鼓勵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並引導國立及私立大學建立完善之弱勢學生學習輔導機制,教育部自104學年度推動「大學校院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計畫」,計有59所國立與私立大學申請(刻正辦理審查中),期透過本計畫之推動,可協助學校建置並強化弱勢學生學習輔導機制、永續性助學專款與助學基金機制,以提供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資源,落實社會正義。

  且為協助不同需求之弱勢學生得安心就學,教育部已提供完善弱勢助學措施,如:各類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學生就學貸款等,補助弱勢學生照顧經費亦逐年成長,97學年度到102學年度從89.84億元成長至104.79億元,成長約16.64%;其中弱勢學生學雜費減免受益人次,亦從97學年度18萬9,890人次成長至102學年度24萬7,693人次,成長約30.44%。

  另依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98至103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各管道經濟弱勢學生錄取比率,多呈現繁星推薦最高、個人申請次之,考試分發又較低的趨勢,如103年繁星推薦3.06%、個人申請2.38%,考試分發2.33%。因此,教育部為減輕考生應試負擔,除了減免這些考生參加學測、英聽、指考、術科考試、繁星推薦、個人申請第一階段報名費及考試分發入學登記費,並提供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應試報名費及參加甄試之交通住宿補助等相關措施之外,102學年度所試辦的「書面審查電子化作業」,已於103學年度起全面推動,大大減輕學生準備個人申請書審資料的經濟負擔。同時,為能兼顧高中教學及大學多元適性選才之需求,將就個人申請入學名額比例進行分析研究,未來並秉持從嚴審查原則審慎辦理。
上版日期:10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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