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即時新聞

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莊祐瑄專員    電話: 7736-5991 電子信箱:yh7890@mail.moe.gov.tw

因應國內少子女化及國內重點產業人才需求,並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移民政策規劃,教育部於2022年4月發布「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擴大招收僑外生計畫)」,在確保僑外生具備足夠語言能力及獲得完善學習與生活輔導等要件下,提供學校國際招生彈性措施,以有序、穩定開放的原則擴充僑外生生源,並促進優秀人才留臺就業。此外,為遏阻過去發生部分學校招收僑外生亂象,將透過強化僑外生華語能力及學校輔導機制等配套措施,結合查核機制,確保招生過程透明有序、讓大學國際招生及學生學習能夠質量俱進並維護僑外生權益。

擴大招收僑外生計畫採取「重點產業系所招生」及「設立國際專修部」兩項策略推動,重點產業系所是針對智慧機械、生技醫藥、綠能科技等5+N重點產業領域系所招收學、碩、博士生,國際專修部則招收學士班為主。目標使整體僑外生招生數從2021年一萬四千人提升至2030年四萬兩千人,預計成長三倍,其中國際專修部2022年預計招收1,000人,並逐年成長,策略如下:

(一)   重點產業系所招生:學校依現有5+2領域相關系所班別及現行規定辦理招生;學校可採全英語授課或華語授課,惟學生須具備使用授課語言進行專業學習能力,採華語授課者則須於大二起達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級(B1),學校則需有提升學生語言能力之有效機制;同時學校應強化落實僑外生學習、生活、經濟及畢業後留臺就業等輔導機制,並追蹤學生語言能力及後續就業情形。

(二)   設立國際專修部:學校需新設立行政單位「國際專修部」,專責管理學生之教務、學務及國際相關事務,統籌辦理學生學習、生活適應及就業輔導機制;學校以現有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長期照顧等4產業領域相關系所或設立4產業領域相關系所專班,招收僑外生進入國際專修部先修1年華語課程,學校應開設每週至少十五小時以上華語課程,一年至少七百二十個小時,學生在符合華語文能力測驗基礎級(A2)後,可接續進入4產業領域系所修讀或續留國際專修部專班修習專業課程,並由系所或國際專修部落實僑外生各項輔導機制。先修華語1年期滿未達華語文能力測驗基礎級(A2)之僑外生將受退學處分,不得續修讀學位專業課程。

教育部表示,辦學良好、近3學年度沒有招生缺失且非預警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的大專校院皆可向教育部申請辦理擴大招收僑外生計畫,預估2022年增加招收1,500名僑外生(含國際專修部設立第1年招收1,000名),獲核定學校將於3年或5年內不受境外生招生名額限制且得暫免以生師比作為本部調減經費及招生名額之參據。針對學校申請設立國際專修部,教育部將補助國際專修部開辦費每校新臺幣100萬元及華語課程費用每人5萬元(可用於華語教學、華語學習輔導及專班學生參加華測),協助學校建置完善僑外生輔導及華語教學措施。針對計畫執行情形,教育部亦將嚴格檢核僑外生語言能力及學校教學、輔導僑外生情形,倘有學校語言教學條件未符標準、未能妥善輔導僑外生或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情形,教育部將終止學校執行該計畫、扣減學校招生名額或轉安置學生至其他學校。

為強化境外生教學品質,除了擴大招生措施外,教育部亦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境外生教學品質查核」及「境外生定型化契約範本」,由教育部研訂大專校院招生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範本,並督導學校將境外生契約內容報部備查。同時,教育部預定4月起展開大專校院境外生教學品質查核,查核項目包含招生、課程、師資及學生權益等四大面向,將採無預警方式到校查核,辦理不善或未依相關規定辦理者,將限期改善,情節嚴重者列計行政缺失及納入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之查核學校。另如查獲經人力仲介招生,將逕移送檢調查處,以維持僑外生招生秩序。另一方面,教育部目前也透過跨部會機制討論合適的僑外畢業生留臺條件,期許在招生過程透明有序、教學質量俱進與並維護學生權益的原則下促進優秀人才留臺就業。


上版日期:111-04-05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