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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已查證總統學位與升等論文屬實 再強調學位及升等論文之公文,可於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上查得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賴冠瑋    電話: 02-77366155 電子信箱:duma@mail.moe.gov.tw

有關外界關切蔡總統博士論文、學位及升等著作等文件資料,教育部及總統府分別於108年7月19日、9月23日及12月5日對外詳予說明並出示佐證文件。教育部再次說明如下:

一、教育部強調,已於108年7月19日發布「教育部回應有關蔡總統任教大學資格審定議題」新聞稿對外說明,蔡總統博士學位論文及升等著作,經教育部審慎查證確認無誤,且均可透過國家圖書館、大學圖書館所建立之學術資源檢索系統等查悉。

二、蔡總統副教授資格審定係由國立政治大學以73年12月8日(73)政人字第3057號函報部審查,經教育部74年10月28日由李煥部長主持之「學術審議委員會第16屆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決定審議通過。以75年1月15日台(75)審字第01922號函核發趙○○等十人資格審查結果(內含蔡總統在內計有副教授4名、講師4名及助教2名,合計10名)審定教師名單1份及教師證書10件予國立政治大學。該公文確由教育部歸檔,保存期限為永久,檔號為140.27-06,如附件。教育部指出,該公文可於檔案管理局之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系統(https://near.archives.gov.tw/cgi-bin/near2/nph-redirect?rname=adv_search&)目錄搜尋項下之進階搜尋,以「機關名稱:教育部」「檔案產生期間:民國75年1月15日」、「年度號75、檔號140.27-06」為關鍵字查得。系統畫面截圖如附件。

三、針對外界質疑教育部回函陳學聖立委「所詢蔡總統於任教期間升等論文及相關應備文件一案」,查「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學校與教育部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教育部考量教師資格審定資料係依前開規定屬保密事項且涉及送審教師個人資料,不管是過去幾十年來所保存幾十萬件,或近三年每年平均受理5,515件之教師資格審定案件,其審查資料、會議紀錄及處理相關陳情檢舉等類此文書,向依行政院發布之《文書處理手冊》中「一般公務機密」方式密件處理;又法律規定「一般公務機密」之事項,主要係為確保政府機關行政運作或為保護個人安全隱私,除前者可於行政目的達成後予以解密外,後者有關個人權益之保護依法即應持續保密。過去保存三十年以上的教師資格審定案件,目前皆仍在持續保密中,並無例外。

上版日期:1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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