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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有23校申請調漲學雜費,教育部6月底前公告審議結果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溫雅嵐    電話:77365889 電子信箱:yalan@mail.moe.gov.tw

教育部表示截至本(29)日下午5時為止,共有23校(包含公立大學4校、私立大學5校、公立技專2校及私立技專12校)提出104學年度擬調漲學雜費之申請,擬調漲幅度在1.5%-3.5%,申請調漲學校及調整幅度如附表。

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各校須審酌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並完備「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後,始得提出申請。教育部於接獲學校申請案後,將先確認申請學校是否符合學雜費調整資格條件,再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學生及家長代表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各校申請案,預定於104年6月底前公告審議結果。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重點如下:

(一)審議指標:須符合「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等規定。
(二)審議程序:經由校內「資訊公開」及「審議公開」等程序研議學校學雜費調整事宜,並於學校首頁學雜費專區公布校務發展、財務規劃、經費使用及學雜費具體規劃情形,校內研議過程應有學生代表參與,並須向學生公開說明,設立意見陳訴管道。

 

學校

預定調整幅度

公立大學

國立宜蘭大學

2.5%

國立政治大學

1.5%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3.5%

國立聯合大學

1.5%

私立大學

長庚大學

3.5%

大葉大學

3.5%

中華大學

2.5%

淡江大學

2.5%

實踐大學

3.5%

公立技專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3.5%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3.5%

私立技專

明志科技大學

2.5%

正修科技大學

3.5%

崑山科技大學

2.835%

景文科技大學

2.5%

遠東科技大學

3.5%

龍華科技大學

1.89%

桃園創新技術學院

3.5%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5%

耕莘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5%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5%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5%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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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1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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