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文化部於108年12月31日舉行試辦「公共出借權」記者會,宣告試辦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PLR)為政府與圖書館共同合作的制度,民眾向圖書館借閱書籍,由政府補貼作者與出版社。該制度起源於西元1940年北歐國家,最早由丹麥於1946年實行。行政院蘇院長於108年4月25日與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談話會議表示,為了給予著作及出版者更合理的權利保障並鼓勵創新,將試行「公共出借權」制度,由教育部規劃在109年1月起於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及國立臺灣圖書館先行試辦。
試辦「公共出借權」業務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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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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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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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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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作業及實施計畫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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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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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小姐02-77365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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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出借權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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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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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先生02-8512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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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期間登記系統、補償酬金撥付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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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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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小姐04-22625100轉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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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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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編輯02-2926-6888轉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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