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外籍科研人才來臺實習管道,增加認識臺灣科研實力之機會,進而願意留臺深造或就業,以強化臺灣科研人力。
內容重點:
(一) 申請期間:外籍實習生申請人應於本(112)年5至10月完成申請程序。
(二) 提供名額:專案期間規劃提供300名實習生之實習機會。
(三) 實習期間:最長3個月(90日),由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期間自行規劃安排實習職缺。
(五) 實習原則:計畫主持人於實習期間需給予實習生適當研究指導,並協助與臺灣學生互動交流及認識臺灣多元文化;實習生須依參與計畫之研究主題及領域,進行相關研究與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