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外國學校學生來臺短期華語文研習團
(1) 成員資格:每團以十五人以上為原則,由外國正規學制之各級主流學校籌組學生團(包括隨團教師一至二名),來臺至我國內大學校院華語文中心進行華語及文化研習。
(2) 補助項目:
每人每週補助新臺幣六千元,補助以二週至四週為原則。
每週研習華語課程(不包括文化參訪)五天,至少十五小時。
(3) 補助原則:由本部補助承辦研習培訓之計畫單位(國內大專校院或非營利文教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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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63 2 8887-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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