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美國馬里蘭州教育廳續簽備忘錄
締造台美教育合作新契機
發布日期:1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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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8月14日與美國馬里蘭州教育廳續簽教育合作備忘錄,教育部由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廖高賢司長事先簽署後,在駐美國代表處鄭公使榮俊見證簽署下與馬州教育廳長Carey Wright完成續約。馬州教育委員會主席Joshua Michael、臺裔教育委員郭純岑、馬里蘭州務卿辦公室國際事務主任Mendy Nitsch、馬州婦女委員會委員Gloria Dent、參議員Dr. Clarence Lam、Benjamin Brooks、總檢察長辦公室助理檢察長Elliott Schoen等多位政要應邀出席,為臺灣與馬里蘭州教育交流再啟新頁。
教育部為強化與美國各州中小學教育合作關係,於108年與馬州教育廳簽署「教育瞭解備忘錄」,為期5年,效期將於113年9月屆滿,此次續約雙方同意再延長5年合作效期。備忘錄合作內容包括:繼續支持雙邊中小學進行選送教師及學生語言、文化交流計畫。透過本備忘錄,不僅為該州學生提供優質華語教育機會,也促進雙方語言教學合作,教育部將持續協助遴選優質華語教師、提供課程資訊及語言教學技術上的協助,提供該州學子更多學習華語機會。
Carey Wright廳長在簽署儀式中表示,馬州教育廳主管24個學區、1,400所中小學及7,000餘名教育工作者,對於培養學生外語能力及國際視野不遺餘力,十分高興能持續與臺灣在語言教育上合作,希望語言教師交流計畫的推動,能協助該州學生拓展國際觀及建立臺灣與馬里蘭州教育連結,並期盼日後雙方能進一步擴大交流領域及合作模式。鄭公使致詞時表示,欣聞馬州教育委員會甫審議通過採認華語能力測驗作為馬州教育廳雙語徽章評量指標,此刻續簽教育備忘錄,意義尤為深遠,並特別感謝馬州教育廳的支持以及郭純岑教育委員的協助,期盼透過本次教育合作備忘錄續約,擴大合作規模及範圍,為雙方學生提供更多元的交流機會,進而提升在語言與文化上的互動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