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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et技術小組會議記錄

臺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48次會議紀錄 友善列印
 
台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四十八次會議紀錄 

台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四十八次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88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正

地  點:教育部電算中心十三樓會議室

主 持 人:劉副主任金和 曾顧問黎明 記錄:曾志明先生

主席報告:(略)

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到單

決議事項:

一、 為了提供中小學學生良好的網路學習環境,請縣市網路中心與教育部合作接洽業者,提供適合中小學生瀏覽使用之網站,供學生們使用。目前有過濾不當資訊之檢索網站-小蕃薯(網址:HTTP://KIDS.YAM.COM.TW),可提供中小學校檢索使用,若有其他提供檢索之網站,能配合過濾不當資訊,亦肯提供有關色情網站資料清單檔案配合PROXY 過濾器使用者,經查證無誤後亦可提供國中小學校使用。另外請教育部採購防治色情資料庫,提供國外防治資料供縣市網路中心使用,國內資料若相關業者不願協助提供國內清單檔案,可採取抵制不予以推薦。

二、 為了讓TANET之頻寬能夠充份使用在教育及學術研究上,對於「TANET之連線原則」中,網網互連方式以歸還TANET頻寬為原則,若互連業者在全省(不含離島)之縣市,每一電路區均自備電路與TANET互連交換,較不會佔用到TANET骨幹頻寬,可不需要提供贊助方案,教育部電算中心及各區縣網中心與ISP之連線,均以不提供用戶經學術網路骨幹與ISP來往為基本原則。各ISP宜儘速規劃自備線路連接到用戶端,逕行提供線路服務方能配合將來發展趨勢。其餘則需提贊助方案;依連線速率,T1需每年提供合計200萬元之贊助方案,T3需每年提供合計700萬元之贊助方案,修正之「TANET之連線原則」草案如附件一,提下次管理委員會討論。

三、 為了讓「TANET之連線原則」中網網互連之互惠原則能夠順利執行,擬定「ISP與TANET互連互惠原則方案」草案如附件二,提下次管理委員會討論。

四、 對於悉達電信公司之TANET互連案,因「TANET之連線原則」有變動,請該公司於下次會議時再提互連計畫書討論。

五、 請已互連之ISP業者,於「TANET之連線原則」草案,於管理委員會通過後,依新的「TANET之連線原則」,提計劃書,於技術小組會議討論。

六、 對於TANET出國管制方案,經一個多月之實驗,對於三方案之管制,均會對某些網站有所影響,為了避免原管制網站對目前頻寬造成影響,建議教育部另租其他ISP之線路,設定低優先頻寬,設置專用的PROXY SERVER,將造成超載之網站移入該 SERVER 供全國各區連線使用。

七、 對於「ISP提供各縣市優惠撥接帳號服務實施參考原則」感謝高雄縣縣網中心及公共文教基金會,提供草擬方案,併案討論後修正如附件三,提下次管理委員會討論。

八、 感謝中山大學提供TANET區網中心流量統計之建議案,如附件四,將依上述之方案來執行,請各區網中心將每日統計結果公佈於網頁並保留流量統計之原始資料至少一個月,教育部每月將選擇一天,請各區網中心將統計結果傳送給教育部彙整,並公佈於網頁上,提供參考。

九、 對於區網及縣網經費補助獎勵原則,將於下次會議與「教育部補助TANET區域(縣市教育)網路中心管理運作計畫實施要點」一併考量討論。

十、 台灣學術網路主要目的是支援全國各級學校及研究之教學研究活動,為避免網路複雜及影響網路工作人員之負擔,因此現階段有關學校之科、系所及教師學生個人,以ADSL或T1專線連線TANET之申請,暫時先不開放,但建議通案檢討有所規劃後再行討論。

十一、 TANET技術小組之任務包括網路軟硬體測試報告,技術文件彙總,提供網路經驗、分享技術及其他網路相關事項,因此對於特定議題得邀請相關學者專家代表參與討論。

十二、 本中心於宜蘭縣召開「教育部台灣學術網路第四屆縣市教育網路工作研討會暨推動各縣市教育行政電子化會議」所提之四項台灣學術網路相關維護運作專案,請有興趣之網路中心於元月二十日前,將計劃書報教育部。

 

散會:下午十六時三十分

 

 

附件一

台灣學術網路之連線原則(草案)

 

85.06.21訂定、86.04.22第一次修定88.09.02第二次修定

 

由於台灣學術網路(TAIWAN ACADEMIC NETWORK,TANET)係一整合性之校際網路,內以各校之校園網路為基礎,外接國際之學術網路,以促使國內外各級學校、學術研究及教育單位來交換、分享資訊與共享電腦資源,因此目前TANET之連線對象係以各級學校、部屬館所、省市教育廳局、縣市教育局、美術館、博物館、圖書館、文化中心及HINET成立前已連線之政府及研究單位。近年INTERNET在國內盛行,連線單位不斷增加,TANET檢討連線原則以做為日後各單位申請連線之依據,其原則如下:

 

一、單位連線原則:

1.各級學校及文教單位:如部屬館所、省市教育廳局、縣市教育局、美術館、博物館、圖書館、文化中心等單位,仍可逕洽各區域網路中心或縣市教育網路中心申請,以數據專線連線TANET,惟電信費用及通訊設備須自行籌措,不需另行支付骨幹網路通訊費用。

2.非營利性財團法人:

以專案方式提出對TANET互惠及建教合作計劃,經TANET技術小組初審,TANET管理委員會複審通過後始得連線。

二、網網相連之通則:

  加值網路業者或由加值網路業者組成之組織,自本原則修正通過後,須提出對TANET互惠之具體計劃,建教合作計劃,內容應包括:單位簡介、網路骨幹規模、服務系統、網路運作方式、網路管理能力、可提供之資訊、互連模式、配合措施、建教合作構想、互惠方式、效益等內容,並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及互惠原則,經TANET技術小組初審,TANET管理委員會複審通過後,始得連線。

1.基本條件:

(1)雙方互相不利用對方國際INTERNET專線。

 (2)雙方互相不利用對方國內骨幹線路,互連初期在北部、中部、南部或東部至少有三點以

上之接入點。

 (3)互連業者至少在北部、中部、南部或東部至少有三點以上為T3(45MBPS)之骨幹網路。

(4)每一接入點之頻寬至少為T1(1.536MBPS),但僅限滿足該地區資訊交換量,且不得超過本

身骨幹頻寬及TANET骨幹頻寬。

(5)互連單位每月需提供每一互連點至TANET個別區網流量及總流量。

(6)連往TANET之國內各網路必須協同過濾防治犯罪與色情之網頁。

2.互惠原則:

 (1)互惠及建教合作計畫內容以協助TANET區域網路中心及縣市教育網路中心推動教育部「TANET到中小學計畫」為基本範圍。

 (2)網網互連的線路頻寬,依連線速率,T1需每年提供合計200萬元之贊助方案,T3需每年提供合計700萬元之贊助方案,贊助金額之扣抵方式,請參考ISP與TANET互連互惠原則方案(如附件),若互連業者在全省(不含離島)之縣市,每一電路區均與TANET互連交換,因較不會佔用到TANET骨幹頻寬,得不需要提供上述之贊助方案。

 (3)連接TANET電路及兩端ROUTER及其他設備,由申請連線TANET之連接單位負擔。

3.終止連線原則:

 連線單位連線後如無法在所同意連線期間內配合執行本連線原則之基本條件、互惠原則,則得以終止連線。

 

附件二

ISP與TANET 互連互惠原則方案(草案)
88.12.30

依據台灣學術網路之連線原則辦理網網互連之互惠原則之方式,依照本部需求重新訂定方案,並將依方案辦理贊助。其方案如下,依連線之速率,T1需每年贊助200萬,T3需每年贊助700萬。

 

方案一 、由ISP提供TANET指定專線供TANET固定機器出國使用。

說明:頻寬提供可為ISP出國頻寬,依ISP提供一般公司或ISP申請之定價金額認定、或租用合法業者之線路頻寬,相關帳單將直接寄給ISP,可抵扣之金額依帳單金額認定。

1. T1國內線路頻寬供PROXY 使用。

2. ADSL國內線路頻寬供PROXY 使用。

 

方案二、由ISP提供TANET指定設備供TANET使用。

說明:設備以租用方式辦理,並包括維護費用,可抵扣之金額依帳單金額認定,若為自購設備則第一年可抵扣之金額,依採購之金額之50%帳單金額認定,第二年以上之金額為第一年金額之8折,依此類推。

1. PROXY HEAP :約15-20部之NT SERVER 級機器,450MHZ以上CPU、2G以上RAM、160G(16G*10)以上硬碟。

2. ROUTER 升級:約11部項目為,RSP4 CPU、VIP 50、OC3 (PA-A3)板。

3. SWITCH 擴充:約11部項目為,STM1(4 PORT)板。

4. GIGAPOP設備:2部支援OC48或DWDM之ROUTER。

 

方案三、由ISP提供TANET指定國內專線供TANET使用。

說明:頻寬提供可為ISP骨幹頻寬或租用合法業者之線路頻寬,相關帳單將直接寄給ISP,可抵扣之金額依帳單金額認定。

需求:

1. 台北-新竹STM1專線。

2. TANET區域網路中心間提升專線速率。

3. 縣市網路中心至區域網路中心提升線路速率。

 

方案四、ISP提供免費撥接帳號供中小學老師及學生學習使用。

說明:免費撥接方案需可依縣市師生數來折抵需贊助之金額,提供全國中小學之師生使用,是否符合折抵及可抵扣之金額由TANET管理委員會認定。

說明:半年以10000名師生帳號可扣抵50萬元認定,上述人數必須有23%以上是下列之縣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

需求:

1. 提供每月老師可使用12小時,學生可使用6小時免費方案。

 

方案五、由ISP提供改善TANET骨幹技術或應用推廣等相關之研究計劃之金額來折抵需贊助之金額。

說明:該研究計劃是否符合折抵及可抵扣之金額由TANET技術小組及管理委員會認定,研究成果由雙方共享。

需求:

1. TANET PROXY SERVER規劃管理。

2. 不當資訊URL資料庫建置、管理、維護及阻隔機制之建立。

3. TANET流量統計規劃、整合、建置。

4. TANET DNS及MAIL管理、維護及運作。

 

方案六、由ISP提供贊助費用,繳交國庫。

需求:請ISP依其連線之速率,T1每年贊助200萬,T3每年贊助700萬,繳交國庫。

 

 

 

附件三

開放ISP提供各縣市師生撥接帳號服務實施參考原則草案

 

88年12月30日

一、 ISP業者應具備之基本條件

(一)網路骨幹規模﹕

網路業者的國內骨幹節點需至少為T3頻寬,其他分支節點須至少為T1線路以上,聯外國際頻寬須有自行建置之T1頻寬。

(二)區域網路撥接線路﹕

網路業者的撥接線路須具備至少1比30的用戶比。

(三)提供撥接之速率﹕

全面達到56KBPS(V.90)或64K(ISDN)同等或以上速率為原則,(偏遠地區視實際線路品質狀況而調整)。

(四)連線品質保證撥通率﹕

全時段至少90﹪以上撥通率。

 

二、 ISP業者應提供連線用戶之服務內容

(一)應提供教師每月12小時,學生6小時完全免費撥接帳號服務。

(二)應提供上網教學光碟或簡易安裝連線軟體。

(三)應提供防止犯罪、色情之具體措施。

(四)應提供連線用戶24小時080免付費人工答詢服務。

 

三、 TANET與ISP業者之互惠原則

(一)為紓解師生撥接與縣市教育網路交通流量,業者得建立與縣市教育網路互聯線路,本線路僅限該地區之資訊交換。

(二)業者與TANET骨幹互聯時,得依TANET連線原則之規定,將其所提供撥接服務線路視為對TANET互惠之一部份。

(三)業者須提出具體之互惠方案及建教合作計劃。

 

四、 ISP業者終止連線原則

(一)業者不得洩漏師生帳號資料,非經本人(未滿十八歲為監護人)同意不得轉作其他用途,否則終止其連線。

(二)業者需每一年通過使用者滿意度調查,及連線標準與規範審查,條件不符時則終止其連線。

(三)業者違反契約規定時則終止其連線。

 

五、 縣市政府及教師學生應配合之事項與規範建議

(一)每一位教師或學生僅限選擇一家(相關限制技術由ISP提供),最短簽約期限至少為期一年,並禁止轉讓帳號。

(二)網路業者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必要時得暫時中斷或停止運作時間,但應於七日前公佈或通知用戶,但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用戶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電信法規暨全球網路使用規則與慣例,嚴禁非法侵入、破壞網路上任何系統之行為,以維護網際網路上所有用戶之權益。

(四)業者拒絕提供網路服務予具不良使用紀錄用戶之權利,並嚴禁用戶濫發放廣告信函及垃圾信件。經查證屬實,業者有權終止該用戶的一切使用權力。

 

 

附件四

台灣學術網路流量統計草案

88.12.30

根據台灣學術網路技術小組第四十七次會議決議事項五,謹提出TANET各區網骨幹路由器流量統計格式和彙整要點,敬請各技術小組成員提出意見,以臻週全。

一、各區網中心提供之資料格式與作法:

1. 各區網中心每天於上午十時前傳送統計資料文字檔到教育部電算中心流量彙整FTP伺服器。

2. 各區網中心根據CISCO7513的NETFLOW流量資料的SOURCE IP 和 DESTINATION 分別累計流量,並分為兩個檔案,上傳超過1GBYTE的IP。

3. 檔案名稱格式為:<區網學校簡稱>_YYYYMMDD_SIP和<區網學校簡稱>_YYYYMMDD_DIP。例如NSYSU_19991210_SIP和NSYSU_19991210_SIP。

4. 每日流量統計時區為凌晨零時到午夜24時。

5. 檔案範例如下:(超過1GBYTE的IP請查HOST NAME;若無則寫&RDQUO;NONE&RDQUO;)

IP HOST NAME 流量(MBYTE)

140.117.11.7 FTP.NSYSU.EDU.TW 58631

140.117.11.100 PROXY.NSYSU.EDU.TW 31671

163.28.130.2 CCPROXY2.NSYSU.EDU.TW 29615

163.28.130.1 CCPROXY1.NSYSU.EDU.TW 28250

140.117.11.12 NEWS.NSYSU.EDU.TW 11393

140.117.11.2 BBS.NSYSU.EDU.TW 9707

140.127.24.107 NONE 9459

140.127.26.30 NONE 5597

140.112.169.118 RAWBAK.G2.NTU.EDU.TW 4101

139.175.68.151 NONE 3824

 

二、教育部電算中心彙整資料的作法和建議:

1. 設置FTP SERVER供各區網上傳統計資料。

2. 設置WEB SERVER 提供彙整資料的展示和查詢。

3. 資料彙整系統的功能:

I. 各區網流量資料交叉比對(CROSS CHECKING):比對某一區網所屬單位的SIP與其它區網提供之資料的該SIP的總和,以確定資料的正確度。

II. TANET各SIP與DIP流量排序。(可能包含其他ISP的IP)

III. 各區網所屬單位的IP間的供銷關係。

4. 彙整資料的展示與查詢:

I. 每日午時前展示前一日的TANET各SIP和DIP的流量排序表。

II. 每日午時前展示前一日的各區網所屬單位SIP和DIP的流量表。

III. 呈現各IP間的供銷關係圖。

IV. 主動E-MAIL各區網管理人員該區網所屬單位的IP,請調查處理。

三、 TANET管理委員會訂定流量通報流程和處理程序,以作為處理大量流量IP的依據。並根據TANET網路流量彙整資料制訂流量管理的規範,以促進學術網路的良性發展。

上版日期:8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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