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112.01.04臺教資(六)字第1122700013號函※
重申請宣導落實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並每月定期填報減量執行成果。
- 請貴單位配合環保署(改制後:環境部) 規劃申報期程,每月依該署提供之填報表格式提報上個月之執行成果於該署「生活廢棄物物質管理資訊系統」網站 (https://hwms.epa.gov.tw)
- 因該系統自112年1月1日起,設定彙辦單位(教育部)須於每月1日至20日填報上個月成果,並於該申報期後上鎖,關閉編輯功能,爰請貴單位儘量於每月7日前填報上個月執行成果,以利本部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