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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央申評會考量學生受教權,依法審議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教師排課事件,與該師106學年度成績考核案無關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法制處 聯絡人:汪康定    電話:02-77366183 電子信箱:kang@mail.moe.gov.tw

教育部表示,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劉芳君教師排課事件,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業於108年1月21日完成審議,此案係排課爭議,與劉師106學年度成績考核案無關。 
   
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時,係考量教師接受聘任後,應實施適性教學活動,有依相關法令及學校安排課程之義務。學校因接獲家長反映劉師將每周5節數學課集中於週四、五各上2、3節課,過於集中排課影響學生學習權及受教權,學校曾多次溝通,劉師仍集中排課,學校遂將課表調整。經查劉師所開課程,科目,核與其專業相符且合於該教師應授基本時數之標準。學校課程安排已妥善衡酌申訴人權益與學生受教權,難謂學校所為之課程安排有何違法或不當。
 

上版日期:10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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