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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放榜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聯絡人:郭姿君    電話:(02)7736-5661 電子信箱:tzuchun@mail.moe.gov.tw

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已於6月4日舉行(以下簡稱本考試),並於今(29)日上午10時公布成績。本考試計5,504人通過,通過率為62.03%(通過率係以符合考試資格的到考人數8,873人計算),榜單同時公告於本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

本考試自110年度起新增綜合題型,導入素養導向試題,今(111)年度持續研發,透過貼近教學現場的命題情境,評量考生是否能對應學習經驗,進行跨科目/領域/知識的整合。而綜合題型主要是希望考生能針對問題情境提出自己的論述及見解,以評量考生解決真實情境問題的能力。

本次考試符合通過條件的應考人共有5,504人,其中包括特殊教育師資類科535人、中等學校師資類科2,567人、國民小學師資類科1,670人、幼兒園師資類科732人。教育部強調,教師資格考試屬於門檻性質評量,是應考人對自己學習成果的檢核,成績達到標準即為通過,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9條規定,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為通過:「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本考試成績單於放榜後同步開放應考人自行查詢列印,應考人可於7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0月31日(星期一)止自行至本考試網站列印成績單。另若需要申請成績複查者,請於放榜後至8月1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至本考試網站申請「成績複查」,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可於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月31日(星期一)在本考試網站上查詢成績複查結果。

師資培育法自107年2月1日修正施行後,本考試為受理應考人依「先考試後實習」新制應試,此類應考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可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至於採行舊制已經完成教育實習課程,並參加本考試的應考人,於通過考試後可申請教師證書。請於111年8月1日(星期一)前與原師資培育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或相關業務承辦單位)聯繫,以確認證書申請資料。

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倘欲參加各縣市教師甄選 (包括代理教師甄選),得備齊「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或證明」、「教師資格考試通過證明(如成績單) 」及「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證明」,採切結方式報名應考,切結繳交教師證書時間,依各縣市教甄簡章辦理。


上版日期:111-07-29

  • 相關檔案
    1. (附件)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放榜及注意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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