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意識培力
為落實公部門性別主流化之推動,培養公務人員具有性別敏感度,行政院於93年10月21日函頒之「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明定各主管機關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歷經6次修正,並於107年2月7日函頒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將實施對象擴大至政務人員並新增訓練辦理原則。各機關可藉由調查所屬人員興趣及需求、結合性別與主管業務並參考「性別主流化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分類表」規劃相關課程。(文字摘自行政院性別平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