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辦理公務統計 蒐集各級學校基本統計資料透過網路報送系統蒐集各校資料,審查及檢誤作業多已電腦化。
教育類性別統計依教育部「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由統計處負責主辦教育類性別統計與分析
 建構「教育類性別統計」網頁專區撰擬及發布「教育類性別統計分析」
教育經費統計各級學校教育經費支出及每生分攤經費:蒐集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育經費及經常門、資本門預算支出。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支出:依中央及地方政府教育預(決)算資料統計。
全國教育經費及占GDP/GNP比率:分別按公部門(含國立大專校院、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等自籌經費)及私部門統計。
研修「中華民國教育程度及學科標準分類」本分類係供為教育統計在蒐集、彙編時,採取一致基準,以提高統計資料之可比較性。民國57年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試行,並歷經63、72及84年等3次修正。95年5月移由本部主政並依聯合國「國際教育標準分類(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ISCED)」完成第4次修正,96年7月以部函分行實施。自第5次修正起,考量「教育程度」與「學科分類」修正頻率需求不同,遂參照聯合國作法分開辦理,分別於105年1月完成教育程度標準分類及106年9月完成學科標準分類之修正,以部函公布實施。新標準分類體系與國際接軌及貼近國內教育現場實況,可應用於教育統計資料庫之相互連結,有利資料整合應用、查詢及國際比較。
 二、統計調查與調查管理 教育消費支出調查:原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合辦,自103學年第1學期起改由本部辦理。
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就業概況調查:原本部中部辦公室辦理,配合組織調整自101學年起改由本處辦理。
落實統計調查管理機制按年清查部內及所屬各單位擬辦理之統計調查。審核及檢視各單位欲辦理調查之實施計畫及調查結果表式,並函送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
各種普查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辦理各種普查工作,如工商及服務業普查、人口及住宅普查等。
 三、教育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四、應用統計分析與推估 五、統計書刊編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