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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業務概況

一、辦理公務統計

  • 蒐集各級學校基本統計資料
    透過網路報送系統蒐集各校資料,審查及檢誤作業多已電腦化。
  • 教育類性別統計
    依教育部「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由統計處負責主辦教育類性別統計與分析
    1. 建構「教育類性別統計」網頁專區
    2. 撰擬及發布「教育類性別統計分析」
  • 教育經費統計
    1. 各級學校教育經費支出及每生分攤經費:
      蒐集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育經費及經常門、資本門預算支出。
    2.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支出:
      依中央及地方政府教育預(決)算資料統計。
    3. 全國教育經費及占GDP/GNP比率:
      分別按公部門(含國立大專校院、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等自籌經費)及私部門統計。
  • 研修「中華民國教育程度及學科標準分類」
    1. 本分類係供為教育統計在蒐集、彙編時,採取一致基準,以提高統計資料之可比較性。
    2. 民國57年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試行,並歷經63、72及84年等3次修正。
    3. 95年5月移由本部主政並依聯合國「國際教育標準分類(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ISCED)」完成第4次修正,96年7月以部函分行實施。
    4. 自第5次修正起,考量「教育程度」與「學科分類」修正頻率需求不同,遂參照聯合國作法分開辦理,分別於105年1月完成教育程度標準分類及106年9月完成學科標準分類之修正,以部函公布實施。
    5. 新標準分類體系與國際接軌及貼近國內教育現場實況,可應用於教育統計資料庫之相互連結,有利資料整合應用、查詢及國際比較。

二、統計調查與調查管理

  • 教育消費支出調查:
    原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合辦,自103學年第1學期起改由本部辦理。
  • 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就業概況調查:
    原本部中部辦公室辦理,配合組織調整自101學年起改由本處辦理。
  • 落實統計調查管理機制
    1. 按年清查部內及所屬各單位擬辦理之統計調查。
    2. 審核及檢視各單位欲辦理調查之實施計畫及調查結果表式,並函送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
  • 各種普查
    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辦理各種普查工作,如工商及服務業普查、人口及住宅普查等。

三、教育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四、應用統計分析與推估

  • 推估預測
    定期辦理-1. 各級教育學生數推估
    -2. 公立國中小教師人數推估
    不定期辦理-配合部內業務單位需求不定期辦理
  • 專案統計分析
  • 教育統計簡訊

五、統計書刊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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