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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應落實清除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以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聯絡人:葉曉文    電話:02-77366161 電子信箱:weny@mail.moe.gov.tw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104)年8月18日致醫界通函指出,今年入夏截至8月17日,累計已有1,159例本土病例,主要集中於臺南市993例、高雄市146例,其他8縣市有零星病例共20例。登革熱重症個案14例,並已出現死亡個案2例。因應開學在即,教育部請各級學校落實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及定期巡檢,持續加強校園環境管理,以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


目前正值登革熱流行期,南臺灣疫情持續升溫,為防治登革熱疫情在校園蔓延,教育部辦理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函請各級學校加強各項防疫作為:教育部於今年已多次函文學校落實登革熱防疫作為,平時應指派專人進行校內環境巡檢、進行教職員工生防疫衛生教育宣導;暑假期間、午後雷雨、風災過後、開學前更要加強巡檢校內環境有無積水,如有積水應立即清除,不必要之容器減量等,以減少登革熱病媒蚊孳生。

二、加強衛生教育宣導:

(一)設置教育部登革熱防疫專區網站,並連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提供學校最新防疫消息及宣導教材。 (https://cpd.moe.gov.tw/index.php?guid=F3CAF09F-264F-5263-03B0-D75F596E2779)

(二)督導學校透過各種宣傳管道(家庭聯絡簿、各種會議、課程教學、跑馬燈、學校網站等)向教職員工生宣導登革熱防疫訊息,加強登革熱防治觀念。

(三)利用重要會議宣導:於地方政府教育局(處)長會議、大專校院校長、總務長、學務長、衛保組長、護理人員研習會進行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

三、實地訪視抽查:配合今年9月份開始之大專校院衛生輔導,一併查核學校登革熱防疫情形。

四、落實各級學校個案之疫情通報作業:要求學校透過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中心,落實登革熱染病個案之通報作業,以掌握各級學校之最新疫情發展。

五、請受裁處學校立即改善及納入補助參考:針對學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遭當地衛生局行政裁處者,教育部要求立即改善,並請學校於文到10日內研提書面檢討報告。如衛生、環保單位再次查獲學校有病媒蚊孳生情形,將納入下年度國立學校校務基金或私立學校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核配之參考。

六、未來防治措施:

(一)持續督導各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依「學校清除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落實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並加強衛生教育宣導。

(二)不定期查核學校,發現積水或病媒蚊孳生情形,要求立即改善;如發現有嚴重缺失或自我檢核不良者,列為重點查核對象,進行查核與輔導工作。

(三)持續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建立良好溝通管道,隨時掌握疫情及最新防疫資訊,並配合中央及地方衛生及環保單位防疫政策,督導各級學校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另學校內若設有生態池,是否需要因應登革熱疫情把水放掉進行清潔消毒等措施?經教育部洽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表示,學校應注意維護生態池的良好循環,並經常巡查,原則上只要池內是流動的水源、或是池中有養食蚊魚就應該比較容易避免成為病媒蚊孳生源,因此教育部呼籲各級學校,尤其是位於南部疫情流行地區的學校應確實維護及管理校內生態池,以免成為登革熱病媒蚊傳染之途徑。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指出,澈底清除病媒蚊孳生源是防治登革熱最根本的方法,請各級學校務必加強防疫作為,落實經常巡檢,避免戶內外積水;清除積水,必要的容器倒置;容器減量,清除不要的器物;刷洗容器,避免蟲卵再附著。並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外出時應做好防蚊措施,穿著淺色長袖衣褲、身體裸露部位塗抹衛生福利部核可之防蚊藥劑。如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症狀,應儘速就醫,就醫時應告知醫師旅遊史及居住史。有關登革熱疫情訊息、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查詢,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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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10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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