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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公告 自4月11日起開始報名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聯絡人:郭姿君    電話:(02)7736-5661 電子信箱:tzuchun@mail.moe.gov.tw

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訂於6月16日(星期日)舉行,考試簡章今(29)日公告於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s://tqa.rcpet.edu.tw),報考人請自行至網站免費下載。113年度教師資格考試報名自113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至4月18日(星期四)下午3時止,採網路報名,亦須於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教師資格考試每位報考人應繳交新臺幣1,000元報名費。但符合「社會救助法」第4條及第4條之1規定之本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考人,或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及第4條之1規定之本年度特殊境遇家庭報考人,報名費將予以免收或減收,另由教育部予以補助。請報考人準備身分證明文件、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以及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另申請特殊應考服務或是報名費補助者,亦請準備相關佐證文件並於報名期限內上傳至教師資格考試網站(無須寄送紙本證明文件)。由於行動電話及E-mail帳號為重要聯絡方式,請注意填寫正確,並務必取消不接收企業簡訊的設定,以免影響報名。針對持有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孕婦或其他因傷病有需求者,教師資格考試提供特殊應考服務,如作答方式提供盲用電腦及提供可調桌面高度之桌子等輔具。

另請報考人務必注意,113年度教師資格考試試場規則第16條條文修正,避免違規,調整重點如下:請勿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用具,違者扣減該科成績5分;不得使用擦擦筆;另應考人應在規定作答區內作答,綜合題應書寫題號後依序作答、非選擇題須依照題號作答,不可擅自更改題號,作答內容不可超出作答區,未依規定作答影響掃描區塊,或因違反作答規定,致評閱人員無法辨識答案者,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最重該題不予計分。

本考試答案卷樣式及作答注意事項相較去年皆有修改,將於簡章同步公告於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s://tqa.rcpet.edu.tw),請考生務必注意!!

教師資格考試重要日程如附件,其他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教師資格考試網站(網址:https://tqa.rcpet.edu.tw)或洽詢試務行政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線服務電話:02-2366-1253。教育部也提醒有意報考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應及早備妥相關文件,以利順利完成報名。

上版日期:1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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