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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就業資訊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徵求專任老師 友善列印
Data Source: 駐芝加哥代表處教育組  

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徵才公告

 

人員區分:專任教師 

用人單位:產學創新學院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

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2

性別:不拘

待遇: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

聘期:113/08/01 (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公告日期:113/01/05

截止日期:113/03/31

 

資格條件:

    (一)    具博士學位且研究及專長領域與智慧製造相關,表現優秀或具潛力之學者。有產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兩年()以上,長期執行產學合作案現職教師尤佳。 

    (二)    需支援系所與學院產學合作與國際交流服務。

    (三)    能以中文及英文教授專業課程,本所規定專任教師每學期需開1門以上英語授課課程。

    (四)    至起聘日止,「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2015114)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專任老師: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特殊條件:無

工作項目:教學、研究與產學合作計畫推動

工作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

應備申請資料:

    (一)    個人基本資料表(下載網址:https://giimt_ntust.pse.is/4ytcfm)

    (二)    個人簡歷 (含最近七年學術著作及其他相關研究成果)

    (三)    大學、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及大學、碩士、博士成績單影本。

    (四)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教師證書影本 (已具教師證者)

    (五)    著作目錄及執行研究計畫目錄

    (六)    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全文影本,至多5篇。

    (七)    擬開設課程與教學大綱 (4門課、各3學分,其中至少1門需為本所專業領域課程,列表請參考https://giimt_ntust.pse.is/5hrwhk)

    (八)    未來研究與產學合作計畫構想書 (至多20)

    (九)    新聘教師應提供1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証明。

    (十)    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十一)  通過本所初審後,請推薦人將至少兩封推薦函(應屆畢業者需附指導教授推薦函),以紙本及電子檔寄送本所教評會召集人王孔政教授(所長) (kjwang@mail.ntust.edu.tw)

 

前述()()項資料,請於1130331(星期日)前,以電子檔寄至所辦公室email,電子檔資料請勿合併為一個檔案。

 

聯絡方式:聯絡人:陳小姐

          emailimtoffice@mail.ntust.edu.tw

          電話:(02)2730-1082

 

備註:

    (一)    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    應聘教師所繳交之個人資料僅限於聘任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三)    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 E-mail

上版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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