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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學術教育交流

針對區內學人團體、學術機構或留學生團體之重大國際學術及教育交流等活動,專案補助。
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要點

 

一、補助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學校、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以增進彼此交流與互動、提升我國國際形象及能見度,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

(一)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

(二)經核准設立之國內教育事務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以下簡稱民間團體)。

(三)本部所屬駐外教育機構或其薦送之海外學人團體、學術機構或留學生團體。

三、補助項目:

(一)於國內辦理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研習營或學術講座。

(二)赴海外舉辦之教育展、辦理招生宣導活動或校際間國際學術研討會。

(三)其他依本部政策所認定之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前項第一款所定國際學術研討會、研習營或學術講座,其參與國家應有三國以上(包括地主國,不包括大陸、港、澳等地區),且與會外籍講員人數應占會議所邀請全部講員人數四分之一以上。

第一項所定補助項目屬藝文、音樂展演、參加國際節日及國際技藝能比賽等活動者,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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