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任校長任期即於113年7月31日屆滿,茲依據該校第八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公開徵求推薦校長候選人。
二、國立中山大學校長候選人,除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任用資格外,並須具備下列各條件:
(一)就任校長時(113年8月1日),年齡未滿65歲。
(二)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與聲望。
(三)具高等教育之遠見,科技、人文兼顧之胸襟及協調、溝通、規劃之行政能力。
(四)處事公正、能超越政治、黨派利益。在擔任校長期間並不得兼任任何黨職。
(五)有高尚品德與民主風範。
三、國立中山大學校長候選人依下列方式之一推薦之:
(一)由校內外十名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連署推薦。
(二)由全國性學術團體推薦。
(三)由校友總會或各地區校友會推薦。
(四)由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推薦。
四、填妥後之相關推薦表及校長候選人資料表(含電子檔),請於民國112年12月29日前以下列方式擇一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一)以限時掛號(截止日以郵戳為憑)寄送至國立中山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二)以電子郵件(以郵件寄送日期為憑)寄送至國立中山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電子信箱NSYSUPSC@mail.nsysu.edu.tw。
(三)遞交至國立中山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行政大樓7樓人事室),選擇本方式者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五、有關遴選辦法、相關資料表格請參閱網址:https://www.nsysu.edu.tw校長遴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