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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支援老師擔任高級中等學校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科目適用範圍

教學支援老師擔任高級中等學校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科目適用範圍,參照本部於114年11月28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3259A號令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之任教科目,包括自然科學領域(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科技領域(生活科技、資訊科技);技高專業群科之工業類(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建築群)等領域類科,本部將依師資培育數量規劃方案之供需評估指標,定期檢視及評估指定適用之科目並另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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