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擇學年初申領獎學金:
第一年請領文件(可與報到一起辦理)
- 獎學金申請書(請上教育部網站查詢)
- 獎學金領款收據(請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 公文影本
- 當季註冊證明或在學證明(須在支領期限內之註冊證明)
- 護照照片頁影本
- 入出境美國戳記影本
學期結束時,須繳交指導教授評量信函(或成績單)及留學現況報告單。
續領第2年獎學金,選擇學期初申領者,應於前一年度獎學金受獎期間屆滿後2個月內逕向駐外機構申領。
第二年請領文件
- 獎學金申請書(請上教育部網站查詢)
- 獎學金領款收據(請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 前一學年在校學業成績單或指導教評量信函。
- 當季註冊證明或在學證明(須在支領期限內之註冊證明)
- 就讀校院系所開立之預計畢業日期證明文件。
- 留學現況報告單(領取本獎學金每年之最後1個月,應填寫留學現況報告單正本1份,並連同當學期(季)在校學業成績單、指導教授評量信函或畢業證書(已畢業者),逕送所屬轄區之駐外機構審核)
- 如畢業、休學、退學或離校後,應於取得相關離校證明後30日內,填寫受獎生離校報告單正本1份,逕送所屬轄區之駐外機構建檔備查。
- 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申請續領第3年獎學金方式及應繳文件同第2年。
二、選擇學年末申領獎學金:
選擇學期末申領者應於獎學金受獎期間起算10個月後2個月內,向駐外機構申領。
第一年請領文件
- 獎學金申請書(請上教育部網站查詢)
- 獎學金領款收據(請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 公文影本
- 當季註冊證明或在學證明(須在支領期限內之註冊證明)
- 護照照片頁影本
- 入出境美國戳記影本
- 指導教授函評量信或學校正式成績單
- 獎學金留學狀況報告單
- 如畢業、休學、退學或離校後,應於取得相關離校證明後30日內,填寫受獎生離校報告單正本1份,逕送所屬轄區之駐外機構建檔備查。
續領第2年獎學金,選擇學期末申領者,應於前2年度獎學金受獎期間起算10個月後2個月內,向駐外機構申領。
第二年請領文件
- 獎學金申請書(請上教育部網站查詢)
- 獎學金領款收據(請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 前一學年在校學業成績單或指導教評量信函。
- 當季註冊證明或在學證明(須在支領期限內之註冊證明)
- 就讀校院系所開立之預計畢業日期證明文件。
- 留學現況報告單(領取本獎學金每年之最後1個月,應填寫留學現況報告單正本1份,並連同當學期(季)在校學業成績單、指導教授評量信函或畢業證書(已畢業者),逕送所屬轄區之駐外機構審核)
- 如畢業、休學、退學或離校後,應於取得相關離校證明後30日內,填寫受獎生離校報告單正本1份,逕送所屬轄區之駐外機構建檔備查。
- 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申請續領第3年獎學金方式及應繳文件同第2年。
以上資料郵寄駐舊金山教育組:
Education Division, TECO
555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03
San Francisco, CA 94111
作業流程:
收到申領獎學金所需文件後,經本組初步審核後,陳報教育部,俟核撥款項匯入本組帳戶,即可轉發受獎人。
其他注意事項:
- 留獎生收到支票請立即簽名存入銀行。
- 學年初請領者,於領取獎學金當年之最終月份,需填具進修報告單,並連同指導教授評量信函或畢業證書一起寄至本組。
其他相關事宜
請洽 Tel: (415)398-4979
Email: sanfrancisco@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