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
Share
mobile_menu
:::

國際文教新知

密西根州當地學區設立兒童性別選擇政策 友善列印
Data Source: 國際司-交流接待科  

駐芝加哥教育組

類別:性別教育


密西根州當地學區自行制定關於通知家長孩子性別選擇的政策。之前,紐澤西州和加州等地因是否應該通知家長孩子的性別選擇而產生法律糾紛。密西根州教育委員會對此制定出自願性準則,包括:「關於披露的私隱和保密性。根據個人身分識別保護法(FERPA),學生的跨性別狀態、出生時的姓名、及出生時的性別被視為可以被他人識別的個人機密資訊。學校應該盡合理且最大的努力保護學生和他們家庭的隱私,不要要求學生或家長揭露相關訊息個人予學校和/或學校社群。這樣的揭露行為可能有害、侵犯學生和他們家庭的私隱,並可能違反FERPA或憲法私隱保障。」

密西根州教育部的發言人Martin Ackley告知The Center Square報紙,據他們所知,該州法律並沒有對相關議題的規定。他說:「這些決定是當地學區的決定,且通常根據個案行事。」

安娜堡(Ann Arbor)的公立學校不要求通知家長學生的性別轉換或使用不同的代名詞。據5011政策:「跨性別和性別非典型學生有權公開討論和表達他們的性別認同,並決定在什麼時候、與誰、分享什麼樣的個人訊息。當一個學生選擇使用不同的名字、在學校進行轉型、或透露他們的跨性別狀態,並不代表他們授權學校人員披露該學生個人可辨識性或他們的醫療訊息。除非當該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指地其它方式,否則當學校人員聯繫跨性別或非典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時,他們應該使用學生的法定姓名及出生時的性別代名詞。」

安娜堡公立學校的發言人Andrew Cluley告訴The Center Square報紙,他們正在採用該政策,且滿足「法令要求」。僅僅5英里外的戴克斯特(Dexter)社區學校們還沒有設立關於通知家長學生性別轉換或代名詞的相關書面政策。戴克斯特學區的管理人Christopher Timmis在給該報紙的電子郵件中寫道:關於禁止歧視個人性別傾向及性別認同,他們「沒有書面政策。」


撰稿人∕譯稿人:Leonard Robinson / Pei-Jung Li

資料來源:2023年8月9日,The Center Square

Michigan local districts set children's gender choice policy

https://www.thecentersquare.com/michigan/article_29baff6c-36d4-11ee-bcf7-0b2a49b916dd.html  


上版日期:2023-08-11

:::
Close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