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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放榜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聯絡人:郭姿君    電話:(02)7736-5661 電子信箱:tzuchun@mail.moe.gov.tw

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已於 6月16日舉行,並於今(29)日上午9時公布成績。本考試計5,022人通過,通過率為52.20%(通過率係以符合考試資格的到考人數9,620人計算),榜單同時公告於本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s://tqa.rcpet.edu.tw)。

本次考試符合通過條件的應考人共5,022人,其中包括特殊教育師資類科538人、中等學校師資類科1,951人、國民小學師資類科1,571人、幼兒園師資類科962人。教育部表示,教師資格考試屬於門檻性質評量,成績達到標準即為通過;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9條規定,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為通過:「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本考試成績單於放榜後同步開放應考人自行查詢列印,應考人可於7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0月31日(星期四)止自行至本考試網站列印成績單。另若需要申請成績複查者,請於7月29日放榜後至8月1日(星期四)下午3時止,至本考試網站申請「成績複查」,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可於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0月31日(星期四)在本考試網站上查詢成績複查結果。

師資培育法自107年2月1日修正施行後,本考試為受理應考人依「先考 試後實習」新制應試,此類應考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可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至於採行舊制已經完成教育實習課程,並參加本考試的應考人,於通過考試後可由原師培大學協助申請教師證書。

上版日期:1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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