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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生




教育部 114 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

一、類別、名額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114 年公費留學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

類別及名額如下:

(一) 一般公費留學 151 名。

(二) 勵學優秀公費留學 10 名。

(三) 原住民公費留學 20 名。

(四) 身心障礙公費留學 10 名。

(五) 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 10 名。

前項第(二)款「勵學優秀公費留學」係指報名時持有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開具

114 年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各款報考人僅得擇一類別報名,報名

後不得轉換身分類別。報考者依附表一之編號 101 至 192 號,及附表二之編號 201 至 

235 號學群、學門、研究領域及留學國家,擇一報考。

報考第 1 項第(一)款類別者之錄取名額詳見附表一,報考第 1 項第(五)款類別者之

錄取名額詳見附表二。報考第 1 項第(二)款至第(五)款類別者,錄取名額方式悉依

各該類別考生注意事項辦理。

附表一之 105「語言學」學門之「南島語言」研究領域、111「少數族群教育」學門之

「原住民族教育、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原住民族教育政策」3 項研究領域及 125

「博物館行政與管理」學門擇優錄取原住民考生各 1 名。

附表一 105「語言學」學門之「語言社會學」研究領域及 111「少數族群教育」學門

之「少數族群母語教育」擇優錄取各 1 名客家民族委員會政策性指定錄取名額。

附表一 186「水下文化資產」學門擇優錄取 1 名文化部政策性指定錄取名額。

二、補助年限

(一) 人文類,補助年限最長 4 年

1. 文史哲學群2. 政治(含區域研究)學群3. 教育學群4. 藝術學群5. 文化資產學群

6. 體育與運動休閒學群7. 法律學群8. 社會科學學群9. 心理與認知學群10. 管理與經濟學群

(二) 理工類,補助年限最長 3 年

1. 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2. 數理化學群3. 電資學群4. 工程學群5. 防災科技學群

6. 農林漁牧學群7. 生命科學學群8. 海洋學群9. 醫藥衛生學群

詳情請見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以下連結:

公告114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下載:

https://ws.moe.edu.tw/Download.ashx?u=C099358C81D4876CC7586B178A6BD6D5F6EEEC81912B2A2BDC3A2C7193ABD79459766256308EE970CAB9A79FDE6DF134504BC21F460603D18B1F6789937B444D3D39B2CD38DF84334136029A48EC0C98&n=4AEAF76C5F55963F11320A6F8292EFC5CEDBD937FD4CD0EFA1D93318B78633F5C1BA6D3E0CA7C536AD2C4C0FFCCA9159&icon=..pdf

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報名系統:

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studyabroad/exam

竭誠歡迎臺灣優秀學子們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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