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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教育資訊

法國總理公布未成年人暴力行為相關議案 友善列印

【校園安全】

強化家長責任、螢幕使用控管、建立學校權威、少年事件處理...這些都是法國總理阿塔爾(Gabriel Attal)於4月8日星期四提出之主要議案,旨在討論未成年人暴力行為,並應於即日起兩個月內採取措施。

家長責任落實

  • 針對少年法庭傳喚時未出庭之家長建立罰款制度。

  • 孩子所造成之損害應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 失職家長應履行社區服務作為處分。

  • 當孩子「開始與壞朋友往來」,建議家長將其送往另一地區的寄宿學校,以「重返架構」。

學校和世俗價值之權威

  • 阿塔爾總理宣布「所有國中生於週間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皆應留校,此從優先地區與教育優先網(quartiers prioritaires和réseaux d’éducation prioritaires,二者皆指居民社經條件較差之地區)開始實施。」

  • 若學生在校內有嚴重擾亂之情事,其國中或高中畢業會考成績將予以扣分,同時註記於大學入學分發平台系統內。在完成校內服務工作的條件下,可刪除此項註記並加回分數。

  • 由家長、學校和學生三方簽訂尊重權威與共和國價值之承諾契約,違者將受懲處,情節重大者甚可交由司法處理。

  • 在小學普及尊重他人與寬容之教育。

  • 鞏固「共和國價值」小組機制,為難以宣導世俗性的教師或校長們提供建議。

加強刑法回應

  • 以「減刑」至「青少年減刑」為題展開討論,思考青少年犯罪刑責較成人為輕一事是否「可行」且「可取」。

  • 司法部長亦將考慮「青少年自16歲起立即出庭(comparution immédiate)」,而非18歲。

  • 重定「刑罰構成」措施:可在未經審判的情形下處分13歲以上、承認事實且願接受處罰的未成年人。

  • 在校被認定為「開始偏差」的青少年將參與旁聽出庭,以理解「規則可導致處分」(la règle peut donner lieu à des sanctions)。

  • 總理在發表整體政策聲明時並宣布,等同16歲以下未成年人社區服務的「教育利益措施」(mesures d’intérêt éducatif)將自春假以後開始實施。

螢幕與社交網路媒體控管

  • 螢幕使用管理相關委員會應於本(4)月底之前提出總結報告。

  • 實施青少年註冊網路社群帳號年齡控管新法,將網路成年年齡訂於15歲。

提供資料單位:

駐法教育組編譯

資料提供時間:

20245

譯稿人:

駐法教育組

原始資料來源:

2024418«世界報»

https://www.lemonde.fr/societe/article/2024/04/18/violence-des-mineurs-les-annonces-de-gabriel-attal_6228560_3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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