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在法辦理居留

202011月起,法國內政部提供線上申請、更新學生居留服務,請至法國內政部之「在法外籍人員」(Étranger en France )網頁辦理:

https://administration-etrangers-en-france.interieur.gouv.fr/particuliers/#/


惟辦理居留申請或更新所需文件與實際程序,可能因個人情況、或依同學居住地之省政府(préfecture)規定而異,申請前請務必自行向該地省政府確認。


線上辦理學生居留各項疑問可參考上述網站內的問答集(法文版內容),查詢方式為:進入Etranger en France網頁→點選網頁右上方「Besoin d'aide?」→在「Votre recherche concerne」處選擇您欲查詢的選項(申請居留證相關疑問請選擇Votre demande de titre de séjour,有關使來法長期簽證生效手續請選擇La validation de votre VLS-TS)。


有關外國人在法居留工作之相關規定與行政手續,也會依法國政府針對在法外籍人士的政策而時有調整,請同學隨時參考法國公共服務網外籍人士相關網頁(https://www.service-public.fr/particuliers/vosdroits/N19804),取得正確資訊。



以下收錄同學們最常詢問的申辦法國居留相關問題,敬請參考。


☆ 我到法國後是否需要申請居留證?需在多久以內申請?

I. 抵法後不需申請居留證者:

1. 持「等同居留長期學生簽證」(Visa de long séjour valant titre de séjour ou VLS-TS - étudiant)入境者
 
於簽證期限內,無須申請居留證,但須在抵法後3個月內,上法國內政部Etranger en France網頁登記資料,取得居留生效證明

請先備好以下資料,再前往上述網頁並點選「Je valide mon VLS-TS」:

確保能收到居留生效證明的電子郵件信箱

簽證資料:簽證號碼、有效起迄日期、發放日期、居留動機(motif du séjour,學生為étudiant

個人資料:婚姻狀況、在法居住地址、電話號碼…等

入境法國日期

法國銀行卡(以便線上繳交在法居留印花稅)→ 若您無法國銀行卡,可至各地香菸店(bureau de tabac)或稅局購買50歐元的電子稅務郵票(timbre electronique),以便於線上登錄時輸入稅票號碼。

完成線上登錄後,將收到兩封電子郵件:第一封為登錄憑據,第二封確認居留生效。請記得下載並列印「等同居留長期簽證生效證明」(confirmation de validation de votre VLS-TS),並妥善保管,如此您在法國的居留權才正式許可生效。

請同學務必於抵達法國三個月內完成線上登錄。若未於此期限內進行報到,則將被法國政府視為非法居留。

2. 持「臨時長期學生簽證」(Visa de long séjour temporaire ou VLS-T - étudiant)入境者

在簽證有效期內,無須申請居留證,也不必至在法外籍人士網頁辦理線上登錄程序。

簽證效期到期後,不能在法國申請更新居留,須返回臺灣。


II. 需申請居留者:

1. 持學生考試簽證(Visa de court séjour - étudiant concours)入境者:

在通過考試取得入學許可後,無須返臺重新申請學生簽證,但應持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考試簽證申請正式居留證。

若未通過考試者,在簽證到期後,不得繼續居留法國。

2. 持六個月以上之等同居留長期學生簽證VLS-TS,簽證到期後欲繼續於法國求學者:

原則上,長期學生簽證持有者,應於簽證到期日前離開法國國境。如須延長居留權,應於原簽證到期前四至二個月內主動提出更新居留之申請



☆ 我應該到哪裡辦理居留?

202011月起,法國內政部提供學生線上申請、更新居留的服務,同學可至Etranger en France網頁,點選「Je demande ou renouvelle un titre de séjour」辦理。

惟辦理實際程序可能因各地省政府、或個人情況而異,如遇到無法線上申請的情況,請同學直接聯繫居住地之省政府(Préfecture)或省政府分局(sous-préfecture)。住在巴黎的同學請聯繫巴黎警署Préfecture de police。(查詢居住地省政府所在地:法國內政部各地省政府分布

在某些省份,同學可直接向與政府訂有合約之學校繳交申請文件,請逕向就讀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處詢問。

請同學注意,法國施行的並不是類似臺灣的「戶籍」,而是所謂居住地(lieu de résidence)。您出示的居住證明(租約與房租收據、電費帳單、宿舍開立之居住證明等)在哪個城市,就由該城市所屬之省政府處理居留申請,這也是為什麼上述單位會要求出示即期居住證明的原因。



☆ 學生居留證有效期限多久?

學生居留證效期分一年期(carte de séjour temporaire)與多年期(carte de séjour pluriannuelle,期限為二至四年)。

可申請多年期學生簽證的資格如下:

以等同居留學生長期簽證或正式學生居留證於法國居留一年後

在法國高等教育機構完成(預)註冊

舉例而言:

- 若您在法國完成學士學程第一年,並已獲第二年入學許可,則可獲得兩年期學生居留。

- 若您在法國取得學士學位,並已獲得碩士學程入學許可,則可獲得兩年期學生居留。

- 若您在高等學院就學,則新的居留證期限為學程結束之時。

提醒同學無論您的居留證為一年期或多年期,若欲申請延長在法居留,請務必於原居留證到期前兩個月主動提出更新居留之申請。若在原簽證或居留證到期後才提出申請,須額外支付180歐元之手續費(droit de visa de régularisation)。



☆ 申請學生居留證需要哪些文件?

1. 首次申請(視居留類型親臨或線上申請)

適用對象:非持等同居留長期學生簽證入境法國者(含持學生考試簽證入境者)

居留證期限:一年

應備文件:

護照

出生證明(請參考法國在台協會文件認證及翻譯公告

即將到期之居留證(或簽證)影本

居住證明

三張證件照或電子證件照編碼(於法國政府認可之各地快照亭photomaton拍攝取得) 

(預)註冊證明

財力證明(每月至少615歐元)

社會保險證明(請參考本組網頁醫療健康保險章節)

費用:75歐(領取居留證時須提供購買等額稅務郵票支付證明)


2. 更新居留(線上申請) :

適用對象:持有等同居留證之長期學生簽證(VLS-TS - étudiant)或正式學生居留證(carte de séjour - étudiant)者

居留證期限:一年或多年(視同學註冊之高等教育學程年限而異)

應備文件:

護照

即將到期之居留證(或簽證)影本

居住證明

- 電子證件照編碼(於法國政府認可之各地快照亭photomaton拍攝取得) 

(預)註冊證明

社會保險證明(請參考本組網頁醫療健康保險章節)

學業成績證明(上學年成績單、新學年度升級許可證明…)

-  財力證明(每月至少615歐元)

費用:75歐(領取居留證時須提供購買等額稅務郵票之支付證明)

請同學們妥善保管每學期(年)成績單、每月銀行帳單、水費、電費、瓦斯費收據、房租合約、房租收據、房屋保險證明…等文件,以便申請居留時之用。此外,各省政府(或巴黎警署)還可能要求其他文件,故請同學在申請居留證前務必自行向居住地省政府(或巴黎警署)進行確認。



☆ 什麼是居住證明?我沒有電費帳單也沒有租約怎麼辦?

若無電費帳單或租約,居住證明(justificatif de domicile)也可提出即期(通常為三個月內)的瓦斯費、電話費帳單、房東簽章之房租收據(quittance de loyer...作為居住證明。

若同學符合以下狀況,也可以用下列證明做為居住證明:

1. 居住在大學宿舍或修院宿舍

請宿舍管理單位為您開立即期住宿證明,如果有每期宿舍房租的正式收據,也可做為憑據。

2. 住在朋友家中或與伴侶同居(自己並非屋主亦非承租人)

這種情況也發生在部分二房客、或是未正式簽約而承租房屋之房客、以及部分正處於搬家空檔期而暫宿他人住處的同學身上。由於沒有正式租約,也無法取得正式房租收據,因此只能請正房客或屋主出示一封留宿證明(attestation d'hébergement),配合其身分證件(身分證、護照、居留證等)影本,以及近期電費帳單正本,即可辦理居留。(法國公共服務網提供之留宿證明格式參考範本)。



☆ 我搬家了,居留證需要做任何變更嗎?

由於法國不是採戶籍制度,而是以居住地登記登錄人口,建議搬家後儘快至Etranger en France網站上透過「Je déclare un changement de situation (Domicile)」選項更改地址。不過,若居留有效期僅剩一年以下,無須立刻更改地址,待下次更新居留時再提供新址居住證明即可。



 我已經提出申請 更新學生居留,萬一我原本的居留 簽證到期時還沒取得正式居留證,這段時間內我能離開法國嗎?

若為親臨省政府辦理者,文件齊全後會先核發一份臨時居留證明(récepissé),此證明具有正式居留同等效力,可於離開法國後再入境,但首次申請居留證者,不可憑臨時居留證明出入法國

自辦理學生居留證程序線上化以後,不會再收到臨時居留證明(récepissé)。在原簽證 居留過期和審核通過這段期間,可能會收到一份延長審核證明ADPAttestation de prolongation de d’instruction),持此證明可於離開法國後再入境,但若為首次申請居留者(pour une première de demande de titre de séjour,不可憑ADP證明出入法國

線上申請審核通過後,會收到一份審核通過證明ADFAttestation de décision favorable),此份證明便具正式居留同等效力,可憑此出入境法國。

請注意:以上三種文件,皆須偕同原本的簽證 居留使用方有效力(即便原簽證 居留已過期亦然),若離開法國境內還須加上有效期內護照。




我持有等同居留證之長期學生簽證(VLS-TS - étudiant),或正式學生居留(carte de séjour –étudiant),請問在學期間,我能在法國打工嗎?

可,但每年工作時數不得超過964小時,雇主需向省政府申報。此一年期限由居留證發給日或長期學生簽證正式生效後起算。若學生違反工作時數規定,省政府可取消該學生之居留權

持臨時長期學生簽證(VLS-T - étudiant)者不能打工。


另有須申請臨時工作許可(autorisation  provisoire de travail)方可於在學期間工作之特殊情況如下:

1. 持六個月期學生簽證的同學

若想打工,需先申請臨時工作許可。可工作時數依學業期限而定(舉例而言,就讀六個月學程之同學,最多可工作482小時。)

2. 年度工作時數需超過964小時之同學,若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臨時工作許可:

-學生就讀之至少等同碩士文憑學程中,簽有學習合約(contrat d’apprentissage)者。

-學生就讀學程包含一段給薪工作時期者:受薪博士生、領取補助金之研究員、藥學或醫學實習生、語言助理…等。

關於申請臨時工作許可,學生應於開始工作前提出申請。申請時須附工作合約、居留證或學生簽證。

202146日起,非歐盟國籍人士應至法國內政部Étranger en France網頁辦理。如同學持有先前在勞動部「Work in France」網頁申請之臨時工作許可,仍可使用至有效期結束。



☆ 我的學業結束了,但想留在法國工作,請問可以延長居留嗎?

法國政府鼓勵外籍學生畢業後在法國獲取第一份工作經驗或創業,若同學在法國取得專業學士(licence professionnelle)、碩士(同等學力或以上)學位,在原學生居留證到期前,可向居住地省政府(或巴黎警署)申請「求職/創業居留證」(Carte de séjour – Recherche d’emploi / creation d’entreprise效期一年,不得延長

在上述居留有效期間,可從事有給薪全職工作或創業(須與在法所學相關)。若學生獲得與其法國文憑具相關性、且薪資為法國政府規定最低薪資(Smic1.5倍以上之全職工作合約,則需在簽訂工作合約後,向居住地省政府(或巴黎警署)申請正式工作居留。

如選擇創業,則應於創業行政程序完成後,申請商業居留或自由業者等居留。


(資料來源:法國公共服務網網頁〈在法外籍學生之長期簽證與居留〉、〈學生考試短期簽證、〈非歐盟國之外籍學生在法工作〉、〈求職創業居留證〉等章節)



資料更新:2024年5



:::
關閉 開啟